淘宝纠纷处理规则

编辑:全民百科 时间:2024-04-09 17:45:59

1. 买卖双方应当进行真实交易,不进行以增加信用和销量为目的的虚假交易。

2. 处理争议期间,淘宝通过淘宝系统、阿里旺旺、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买卖双方发送的与争议处理相关的提示或通知,构成本规范的有效组成部分。

3. 淘宝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买家和卖家不同意相关变更的,可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4. 售中争议处理系指交易完结前买卖双方提起交易保障要求,淘宝根据相关要求对交易款项归属作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5. 商品属于“三包”范围内的,买家要求卖家履行换货或维修义务的,卖家应当按照买家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6. 卖家所售商品为闲置商品的,应当对宝贝详情、瑕疵异常以及宝贝的维修记录进行详细真实的描述。

7. 卖家所售商品为虚拟物品的, 应当确保其交付给买家的虚拟物品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和期限,并按照订单约定的数量向买家交付虚拟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