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的官制制度里有明确的规定,一个县的行政长官,称之为“令”,县令以下有一些处理文事的官员,称之为“丞”,而那些去处理武事的官员,称之为“尉”。
文丞武尉,就是指那些协助县令处理文武事情的官员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