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月应税收入-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全月交税额税率速算扣除(元)
不超过1500元3%0
1500-4500元10%105
4500-9000元20%555
9000-35000元25%1005
工资收入7500元,在没有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的情况下,则应纳税所得额中只能扣除法定扣除费用。
既应纳税所税额=7500-3500=4000,然后根据应纳税所税额4000元,从税率表中查找对应的适用税率的速算扣除数。4000元处于税率表中的第二级,“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其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根据以上方式得出的金额为:(7500-3500)×10%-105=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