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环境的保护措施如下:
1. 就地保护:指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包含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陆地或水体划分出来,进行保护和管理。
就地保护的对象为主要包括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等,就地保护主要是指建立自然保护区。
2. 迁地保护:指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因为生存条件不复存在,物种数量极少或难以找到配偶等原因,而生存和繁衍受到严重威胁的物种迁出原地,移入动物园、植物园、水族馆和濒危动物繁育中心,进行特殊的保护和管理。
迁地保护是就地保护的补充,为即将灭绝的生物提供最后的生存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