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1.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