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 欠条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欠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欠条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欠条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欠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 欠条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欠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欠条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欠条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