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后来,廉政中的“政”有了政治层面的内涵。
1. 廉政风险指出现廉政问题的可能性,就是指拥有公务人员凭借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或日常生活中出现谋求私利等腐败行为的可能性。
2. 廉政风险是危害廉政的。廉政风险不是明确的腐败行为,而是腐败行为发生的条件,是廉政的隐患。
3. 廉政风险是可描述的。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查找廉政风险点不能脱离于工作实际。
4. 廉政风险是可防范的。针对廉政风险制定的防范措施应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从而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