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试用期最后一天让你离开合适吗?

编辑:全民百科 时间:2024-03-18 15:36:11

这种做法并不合理。

原因很简单,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临近下班的时候,公司人事才告知员工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才决定对试用期员工做辞退处理。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公司是故意在使用廉价劳动力。

如果你公司真觉得员工的工作能力不行,无法胜任工作,那按道理应该早点对员工做辞退处理,不可能等到员工即将转正的时候予以辞退,这违反常理。

尤其是那些试用期比较长的公司,如三个月试用期或六个月试用期的公司,员工如果真的不胜任工作,头一个月甚至第一周试用就完全可以确定员工的能力到底行不行,根本用不着等干满试用期的时候才确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

所以,公司于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以工作能力不行为由辞退员工显然站不住脚,是没有道理的,公司的目的是不纯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如果人事仅仅以口头的形式告知员工试用期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但缺乏明确的考核,公司是拿不出对应的证据资料的,这种辞退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