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表明哪些城市取消公摊,所以所有的城市都没有取消公摊。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