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认定同居共同财产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 同居开始的时间。
2. 同居前的个人财产的认定。
3. 同居后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财产是否是共同出资举证比较困难。
4. 涉及一方有婚姻关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用于同居财产添置的处理。
二、两人分手,首先应对财产进行清点估算,先确定哪些是私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其次,应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会共同购置一些财产,如果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理论上讲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古董等。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