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不能参加棚改安置,因为两者毫无关联。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其土地性质可分为集体土地性质和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选择回迁安置的被拆迁人,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市棚改办审查批准后方可回迁。
而公有住房,即是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