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杀人后拿取财物的案件,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罚。
2. 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应定抢劫罪。
3. 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