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及步骤:
1. 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属的学校递交申请表和材料。
2. 各学校收集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
3. 各学校初审、并初步核算个申请人的分值后上送到镇教育局进行复核。
4. 镇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的得分进行排名,统一调配学位。
5.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教育局发放入学意见书。
6. 申请人凭意见书到相应学区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申请积分入学所需材料:
1. 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2.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 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
4. 学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