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越之人常为轮王,还以善法,教化诸小国王。
檀越:指施主,即施与僧众衣食,或出资举行法会等之信众。音译陀那钵底、陀那婆。梵汉兼举称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大般涅盘经》卷十一云(大正12·433a)∶宁以热铁周匝缠身,终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衣服。
《增一阿含经》卷二十四云:檀越施主有五功德,即∶
1. 名闻四远,众人叹誉。
2. 若至沙门、刹利婆罗门长者众中,不怀惭愧,亦无所畏。
3. 受众人敬仰,见者欢悦。
4. 命终之后,当生天上或人中,在天为天所敬,在人为人尊贵。
5. 智慧远出众人之上,现身尽漏不经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