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

编辑:全民百科 时间:2024-04-08 22:45:46

1.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3.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4.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5. 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