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嫌疑人以主观故意的犯罪心态逃税漏税的,且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但是非因主观故意造成漏税的,不构成犯罪,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三十七条规定,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漏税款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