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再升级的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补贴额度从原来的硕士2万、博士3万调整为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5万。这是杭州原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的升级版本。
1. 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实现非全日制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每人每月300元(其中困难家庭成员每人每月400元)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 给予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市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从2015年起,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500元。
3. 对登记失业的杭州市区生源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4. 安排毕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杭州市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的,给予综合补贴;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伤残或死亡的,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贴或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补贴,所需资金按现有政策执行。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 用人单位招用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持续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每月300元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