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重复交的房钱可以退。根据相关规定,公有住房房款交付一次即可,若重复交钱,多余的那份可以退还。
购买公有住房除正常房款外还需缴纳相关税费,具体如下:
1. 登记费。登记费按件计算,每件100元,登记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2. 印花税。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其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所载的实际金额。
3. 房地产权证印花税5元。
4. 土地收益金。实际购房款(扣除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市场价购房所付款项)1%的土地收益金。
5. 契税。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支付市场价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按照房地产买价的0.75%计算缴纳。即纳税人为买方,计算依据为实际购买金额。
6. 过户手续费。过户手续费按套计算。每套250元,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减半,过户手续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