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出自《论语·学而》:“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意为同朋友交往时说话要讲诚信。
原文: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译文:
子夏说:“一个人能够看重贤德而不以女色为重;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注释:
1. 贤贤: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尊重的意思。贤贤即尊重贤者。
2. 易:有两种解释;一是改变的意思,二是轻视的意思,此句即为尊重贤者而改变好色之心。
3. 致其身:致,意为“献纳”、“尽力”。这是说把生命奉献给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