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遇签证是指发给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因私赴另一国家的人员、或其他需要给予礼遇人员的一种签证。签证颁发国根据本国法规和国际惯例,给予持证人应有的尊重和礼遇。
重要提示
1. 领事官员可能视情要求申请人提供本须知以外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尽快提供。
2. 是否颁发及颁发何种签证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决定。
3. 领取签证后,申请人应认真检查签证上的所有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发证人员提出。
4. 请按要求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签名(18岁以下未成年人由家长代签)。
5. 请在拟入境中国前1个月左右申请签证,但不得早于3个月。
6. 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