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
1. 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 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 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 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5. 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6. 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症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