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生素C
维生素C是一种烯醇结构的物质,易被氧化破坏;肝类食物会含有铜元素。如维生素C和鸡肝同时食用,猪肝内的铜可催化氧化维生素C为去氢抗坏血酸,使维生素C失去原有生物功能。
2、药
鸡肝不能与药物同食,如:抗凝血药物、左旋多巴、优降灵、苯乙肼等药物。抗凝血药可用于防治血管内栓塞或血栓形成的疾病,预防中风或其它血栓性疾病。左旋多巴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优降灵治疗高血压病。苯乙肼治疗抑郁症,缓解心绞痛。
3、河虾
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者,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鸡肝就不太适合与河虾同吃。
4、大辛大寒的食物
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滋阴与壮阳的食物,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因此,鸡肝不适合于大辛大寒的食物搭配过多,食用适量,也不宜天天吃,适可而止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