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一房二卖的根据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在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下,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
2. 两个购房人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尚未交付,房屋所有权应归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所有。
3. 如果卖房人所签的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先行转移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
4. 两份合同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那么预先支付房屋价款的购房人应该拥有房屋所有权。
5. 一份合同在先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一份合同在后交付了标的物房屋。
6.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份合同在先,且房产已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另一份合同在后,未实际交付房屋,但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
7. 如果上述所列的几种情况均未发生,则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