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编需要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