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假期间是有工资的,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的产假。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在产假前按工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