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出让金是有着实际成交价格的,并且还是不低于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来计算土地划拨出让金。
若是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会按照全部低价的40%来进行计算,如果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时候,需要按照基准地价的平均标准的40%来进行计算。
通过特定的方式来计算土地出让金额数,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可以让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的40%来计算土地出让金。
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最高比例不能高于60%,在已化拨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的时候,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来计算土地出让金。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中第二条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来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获得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方式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总成交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