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包括:
1. 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 人身权不可继承。
3. 抚恤金、生活补助费。
4. 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5. 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