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丢失了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
当事人补办的时候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同时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又或者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验,如果确认属实,就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