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综合体现了公务员的素质及其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是一种概括性的表述。
1. 德,包括公务员的政治品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及个人品德。
2. 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业务知识是指公务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水平。
3. 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 绩,指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它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5. 廉,指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看公务员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