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举证需要的材料有:
1. 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
2. 证明双方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上岗证等;
3. 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明;
4. 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提供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