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50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起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死缓执行前先行羁押期和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均不应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内。
根据《刑法》第50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起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死缓执行前先行羁押期和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均不应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