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事务作用的载体。广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种文件、电报、报表、会议文件、调查资料、记录、登记表册等。狭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所谓“应用文”,是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为处理实际事物而写作,有着实用性特点,并形成惯用格式的文章。应用文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文体,是人们传递信息、处理事务、交流感情的工具,有的应用文还用来作为凭证和依据。
“公文”说直白点是指单位处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格式的文字材料,严格意义上的党政机关公文都有专门的公文处理条例和固定格式,比如有明确的15种文种等等,形式上的要求清晰而严格。“应用文”则不仅仅限于单位,包括个人在内,只要是为了一定的实用目的、具有一定惯用格式的文字材料,都是应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