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并无总督职位。
总督是明朝开始设立的官吏制度,清朝予以沿用。
总督分地方行政性长官与专业事务性长官两大类,专业事务性的有盐运总督之类,而更多的则是地方行政性的。
地方上是多个省,通常是两个省设一个总督和机构,除了直隶和明代的南直隶外,其他省份没有单独设立总督和总督机构。
福建历史上多数是与浙江共设闽浙总督,而没有福建总督。
福建并无总督职位。
总督是明朝开始设立的官吏制度,清朝予以沿用。
总督分地方行政性长官与专业事务性长官两大类,专业事务性的有盐运总督之类,而更多的则是地方行政性的。
地方上是多个省,通常是两个省设一个总督和机构,除了直隶和明代的南直隶外,其他省份没有单独设立总督和总督机构。
福建历史上多数是与浙江共设闽浙总督,而没有福建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