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养老28%,医疗12%,失业3%,生育0.8%,工伤0.5%,“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4.3%。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单位0.5%,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
全市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比例,将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企业上一年度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60元,可申请降低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