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交付期限,就是你在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在合同条文中,双方约定:您所购买的房屋,交付给你的具体时间(一般都是约定在5天之内)。
2.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风险,在交付使用前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房屋交付期限,就是你在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在合同条文中,双方约定:您所购买的房屋,交付给你的具体时间(一般都是约定在5天之内)。
2.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风险,在交付使用前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