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掉头标志的路口可以掉头的。在没有禁止掉头(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或路口掉头的,一律不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车辆掉头的规定如下:
1.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3. 机动车在掉头时需注意行人以及车辆的来往,在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