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手术期望过高,予知手术达不到理想效果者,应慎重对待。
2. 面瘫睑裂闭合不全者,应先治愈后再行去双下巴手术。有某种传染、精神病或心理不健全或心理不稳定者。
3. 精神不正常或有心理障碍,对自身条件缺乏认定,一味追求不切合实际的患者;严重瘢痕体质,或凝血机制异常者应事先对医生说明。
4. 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和高血压症,以及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的活动性和进行性疾病的病人,尚未控制的糖尿病和患传染性疾病者不宜。
5. 女性例假、怀孕或哺乳期不宜,药物会影响经血运行,而且哺乳期或者孕妇用药对宝宝也不利。
6. 对局部镇静剂过敏,或抗镇静剂者应告知手术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