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的申请条件是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收入不得超过政府制定之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有申请入住居者有其屋的个人或家庭,与超出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的中产或富裕家庭,日后均永久不得申请公屋。
申请表格可到各区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交出后需要3至5个月内通知,一般年龄越低,成功分配公屋的机会率就越低,等候时间也会相对较长。
至于年龄超过60岁的独居长者可以以高龄单身人士而获得优先配位,租金一般会占该公屋住户每月收入约10个百分比,租金亦包括该屋邨之管理费,无须补地价。
根据政府最新定立之公屋扣分制度,如住客入住公屋后有多次高空掷物或私自养宠物等的记录,会因应情况而扣分。
如被扣尽分数,该住客会被要求强制撤出原有的公屋,并判入住中转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