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标的注册主体区别:前者是商业团体、协会等具有团体性、集体性特点的组织;后者是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2. 商标的使用主体区别:前者是所属成员均可;后者是除注册人以外的其他组织;
3. 商标注册的目的区别:前者是为了统一集体成员企业的产品特征、便于进行统一的广告宣传,便于建立集团整体的信誉、尽快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后者是为了向社会公众证明某一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特定品质;
4. 商标是否可以转让的区别:前者是禁止集体商标的转让;后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即可。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