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2. 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
3. 男女双方均无配偶。
4.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 双方都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5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6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婚姻法》第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