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上称为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 责任主体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包括除个人之外的一切组织,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此,除了我们很熟悉的公司外。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社会团体等都是用人单位所涵射的对象。
2.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了他人损害,不论工作人员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3. 用人单位责任属于替代责任。实施侵权行为的是工作人员,承担侵权责任的却是用人单位,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相分离。
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是因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即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不符合用人单位责任构成要件,则应由工作人员自己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