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1. 租赁期限届满,未续租的。
2. 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公共租赁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
3. 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
4. 出借、转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利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经营活动的。
5. 擅自装修或者拆改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结构的。
6. 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违法活动的。
7. 承租期间,因购买、受赠、继承、婚姻等原因导致住房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
8. 承租期间,因家庭人口、收入、财产、迁移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
9. 违反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