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应急组织应从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法律基础和保障系统四个部分入手。
1. 组织体制: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体制建设中的管理机构是指维持应急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2. 运作机制:应急救援活动通常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反应、扩大应急和应急恢复四个阶段。
3. 法律基础:法律是应急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应急活动的依据。
4. 保障系统:列于应急保障系统第一位的是信息与通讯系统,构筑集中管理的信息通讯平台是应急体系最重要的基础建设。
灾难:
灾难通常以突发事件的形式发生并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巨大的破坏,这种破坏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灾难的发生可能源于大自然的威力,也可能源于人类对自然的干涉或者人类的自身行为。灾难可以强度很大,持续时间很久,并覆盖很广的地理范围;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国际性的。总之,各种灾难在强度、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上有所不同。全世界每年都会发生数以百计的灾难,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幸免。在限定范围内发生的灾难虽然可能非常严重,但在性质上仍然被定义为局部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