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国有股是指所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式的股份。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法人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资产向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社会公众股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2. 按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L股。A股是指人民币普通股票,由我国境内公司发行,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B股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H股是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N股是在内地注册,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S股是在内地注册,但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L股是在内地注册,但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3. 按海外市场分为蓝筹股、红筹股。蓝筹股是指那些经营业绩较好,具有稳定且较高的现金股利支付的传统工业股及金融股公司股票。红筹股是指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我们祖国大陆概念的股票。
4. 按股票的基础分类分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指的是构成公司资本基础的一类股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以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