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酒驾驶的检验标准是GB19522-2004,即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2mg/ml,小于0.8mg/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大于或等于0.8mg/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该规定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和醉酒两个档次进行处罚,对醉酒后驾车最严厉的处罚是吊销驾照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