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1. 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的总体控制、质量、进度、工程造价控制和技术管理等建设管理工作。
2. 负责根据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编制项目建设的总体实施计划、年度和分月度的实施计划;下达项目的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实施中的项目计划进行统计分析和计划调整等综合管理。
3. 组织项目办、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分析工程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工程的技术难点和控制要点,制定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和重点控制流程;并督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监理和施工的监控计划,落实人员和条件,实施于工程的监理和施工,使建设管理目标明确,层级之间形成有效监控的体系。
4. 负责对施工合同履行的监督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施工现场,督查施工单位三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与主要机械设备的到位和工作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在前期准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情况,监控各项管理指令闭合;监控质量保证体系保持良好的动态运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对照下达的实施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并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监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方面的措施和管理是否到位;同时,对施工单位合同违约和施工管理人员的违规进行记录与处理,对发现的监理单位违约与监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交办有关科室进行记录和跟踪落实。
5. 负责项目建设中的技术管理工作。主持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完善和优化等;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计划,组织对重要工艺进行审查和验证;主持设计变更方案的论证;负责新技术、工艺和材料应用;组织实施技术攻关,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等。
6. 负责新技术利用和项目的配套工程科研工作。
7. 监督集中招标采购的大宗施工设备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工作;协调工程技术方面合同各方及项目对外各方的工作关系。
8. 负责工程变更和项目造价控制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项目审计工作。
9. 负责组织办理项目中间计量支付、交工支付及竣工结算。
10. 负责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及项目交工总结报告、执行总结报告的编写;并签发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
11. 负责项目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管理。
12. 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13. 对主任负责,分管工程建设管理科;并对现场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管理。
14. 负责工程建设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归类建档工作,负责审核工程建设统计资料,主持编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汇报,报送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信息和统计资料。
15. 负责项目办各部门并会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综合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考评及信誉度评价,并提出相应经济和信誉度奖罚的意见,报请项目办主任审定。
16. 协助主任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组织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7. 配合副主任和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