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和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和科技设施的管理以及维护工作;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