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礼,古有六礼:一问名,二订盟,三纳采,四纳币,五请期,六亲迎即婚娶也。
一、问名
问名:问者访也,名者名声也。俗曰:求主月,媒人先将男子甲庚送与女家,后将女方甲庚送男家,待三日清吉,即访问家风,相当得妥,方用全帖并列男女甲庚,送与女家,女家亦回金字,此谓六礼之一也。
所谓“问名”,即称“议婚”。议婚之条件,往时有谓。“第一门风,第二财富,第三才干,第四美丑,第五健康”,足见其一斑。议婚之初,或由女家经媒人请男家提出“庚帖”“八字”,作为“探听”男方之依据。女方如果认为适合而吉祥,即将男女双方生庚合写一谱,送与男家,否则仅将原件退回作罢。
二、订盟
订盟:订者议约也,盟者软血也(结盟信),名曰:文定;又曰:小聘,俗曰:结指仪。富贵家加用绸缎、盒盘、金花、表里之类,常人惟手指一对,聘银随意,此为六礼之二也。
所谓“订盟”,俗称送定、过定、文定、定聘等。择吉日,由男方备送聘礼至女家。聘礼计为:红绸(上绣生庚二字,即为庚帖)、金花(金簪)、金手环、金戒指、羊猪、礼烛、礼香、礼炮、礼饼,连招花盆(取意连生贵子)、石榴花等。媒人及男方双亲或其亲戚陪同前往。
聘礼,女方受其一部分,男备十二品物件回赠。礼饼则分赠亲朋,作为订婚通知,此谓“分饼”。受赠亲朋,日后须赠贺结婚礼物,以为“添妆”。
三、纳采
纳采:虞书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亦曰献采。俗云:大聘。今用生面肉包盒担到女家,女家回其纱巾、糖荖、绸巾、花肚等物。此为六礼之三也。
所谓“纳采”俗称完聘、大聘、大定、纳吉等,指受授聘金之意。
聘礼至,女家则欢宴男家,烧香鸣炮,奉告神明祖宗,以坤书(女方婚书)交付媒人,而约定婚礼。男家送来的礼物,概按其品种,或领受一部分或原壁送回,均有习例可循。如福员、阉鸡、鸭母、均属男方福分,应退回之。猪仅取其肉,猪脚壁还之。而以礼饼、新郎礼服、衣帽鞋袜、针绣之类回礼。
聘礼:聘礼品均记录于红纸礼帖上。其称呼重双忌一,又多用喜、全、老、双、满等吉祥的文字,如记:凤凰来仪(指凤梨)、嘉种降临(即称五谷)、长发其祥(即称红袖红圆)、槟榔偕老(即槟榔)、连招贵子(即连招花和石榴桂花盆)。
四、纳币
纳币:币者帛也。俗曰“大送”,乃用绸缎盒担头钗首饰盛仪,此为六礼之四也。
以前纳币,男女双方要互送很多礼物,不过现在都把这道程序省略,归到“纳采”中去了。
五、请期
请期:即将日送与女家,并礼仪全帖,此为六礼之五也。
所谓“请期”,由男方择定结婚佳期,用红书写男女生庚、迎娶时日,送于女家。
六、迎亲迎亲习俗因地域不同而各有特色,按地方习俗进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