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号作废。
2. 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须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孩子未报户口的证明。
3.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4. 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1. 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号作废。
2. 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须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孩子未报户口的证明。
3.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4. 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