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定原则的意义包括整理旧物权,物权绝对性、便于物权公示、维系一国经济等。
物权法定原则亦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近现代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在采用物权法定原则上,尽管各自依据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基于以下理由:1.整理旧物权,适应社会需要的历史产物2.物权绝对性、直接支配性的逻辑必然3.便于物权公示,降低交易成本,确保交易安全的客观需要4.维系一国经济、政治制度的当然选择不同的所有权的选择,体现不同的经济和政治制度。
物权法定原则,则是保证一国之基本经济制度所导致的物权制度设计方案不可由私人意志加以改变的必须。